昨天是一年一度的世界反家庭暴力日,可比起反家暴进程的推动和普及,反而是一段家暴受害者被拖出电梯的视频更骇人听闻。
这是曾因“蒙娜丽莎仿妆”视频成名的美妆博主宇芽,在与前男友交往时的亲身遭遇。尽管瘦弱的女孩拼命用脚抵着电梯门、并大声呼喊求救,可还是被力量差距悬殊的男子拽出了电梯。10天后,宇芽就被抓着肩膀摔成了尾椎骨折,而这已经是她第五次被家暴。
不管是宇芽自述中,自己被猛扇耳光、用力掐脖子、抓着头使劲往墙上撞的遭遇;还是男方的两任前妻站出来,称自己也被其家暴过的作证,都让施暴者的恶劣行径被层层曝光,同时一个熟悉的上帝视角论调也及时赶到——
“为什么第一次挨打不报警?”
“不早点儿分手,留着渣男过年吗?”
“她很可怜,但她应该早点儿跑”
正如在受害者含泪哭诉的视频中,三分之一的弹幕都是在表示不理解,不懂她为什么不早点儿跑?广大年轻网友对于“家暴零容忍”的同仇敌忾,和更广大的受害者群体身处家暴中却不敢发声的“不勇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昨天,人民日报更是科普了一个真实的数字:中国2.7亿的家庭中,有30%的女性遭遇过家暴,这还不包括情侣间的暴力行为。而女性平均被虐待35次,才会选择报警。
在金句“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之分”早就深入人心的时候,“怎么还有被家暴的女人,第一次挨打后不跑”成了很多网友的共同疑惑。更何况,这次的受害者还是一位粉丝百万,颇具影响力的美妆博主。
而施暴者“沱沱的风魔教”呢?44岁,三次离婚,谈过无数个女友,离婚的妻子都被他家暴过。还被爆虐待自己的母亲,猥亵女学生,一年内五次对女友拳打脚踢。
在很多人看来,宇芽更没有被虐这么多次,可到在病床上动弹不得才和渣男分手的借口。
于是,有人转发“一眼辨别家暴男”的教程,用“沱沱的风魔教”的脸对号入座。惊诧于“为什么长这么丑的家暴男还能一直骗到女生”的同时,替被男方温柔假面蒙蔽双眼的宇芽,惋惜当初为什么没有擦亮眼睛——
“他说从来不打女朋友,还说要保护我。”
“傻姑娘,强调不打女友的人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啊。”
更愤怒的人,看完《致命女人》里贝丝安和女邻居联手杀了家暴丈夫的情节后,心痛于2019年的中国女性依然没有第一时间反抗的勇气。毕竟在很多人的潜意识里,被打后不敢分手是“没有经济收入、依附于男人的家庭主妇”才会做的忍气吞声,是非独立女性出于自己养活不了自己的惧怕。
万万没想到,收入可观的美妆博主也会有窝囊的“受虐待心理”。
于是,这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很容易就上升到了“没出息的人自作自受”的指责。而那句“为什么还要留下”的反问,基本上就和“如果是我不会忍,所以是你的错”画上了等号。
“我不同情这种被家暴多次,还不离开的人”
隔着屏幕的局外人都能看出这些评论有多缺乏同理心,更别提对于受害者本人。
亲身忍受过前夫家暴两年的Leslie Steiner那段很有名的TED演讲中,就曾指出过这种“旁观者指责”的伤害性——“旁观者倾向于将受害者描述成作贱自己的女人,好像是受害者故意和意图摧毁她们的男人相爱。”
那些“离不开”的人
不过,抛开“受害者有罪”的逻辑悖论,很多没有经历过家暴的旁观者,就算没有冷血到在受害者的伤痕上踩一脚,心中的迷惑却切实存在着:他已经那样对你了,你为什么还不离开他?
老话“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是一个原因。不能否认,或许有一些理由——比如父母阻碍、孩子抚养、“离婚是丑事”的偏见,在外人眼中和暴力相比根本不值一提。但它确实绊住了当事人的选择,并在舆论场上形成了各种自说自话、永远扯不清楚的话题。
问题是,更多的家暴,可不是受害者一句“我想离开”能解决的事情。
宇芽的视频中,施暴者的第二任前妻讲述自己是如何被男方控制。
人人都记得《不要和陌生人说话》里的安嘉和家暴时的嘴脸有多可怕,但更可怕的是,这样一个疯狂的家暴男,在向妻子道歉、保证不会再犯时的哄骗嘴脸。而在宇芽的哭诉中,她同样经历了男方在家暴后“向我道歉、示好”,“跪下求我,并发誓不会再对我动手”的过程。
在心理学中,这对应着施虐循环中的四个阶段——焦虑的累积期、暴力发生、施暴者道歉并寻找借口、暴力后的“蜜月期”。
当施暴者用“只是一时情绪失控”、“我是为你好”不断向受害者灌输,并通过偶尔的示弱扭曲受害者眼中的真实,便成功达到了对其心理操控和洗脑的目的。
因此从每个家暴受害者的自述中,你都会发现权力与控制是这段关系的核心,而暴力只是表象。更无力的是,当她们终于醒过来要逃时,才知道“离开”并没有别人说的那么简单。
虽然《婚姻法》中明确规定了准予离婚的条件,其中之一就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但对于暴力的取证难,才是拦在受害者面前的一座大山。
当“我被打了”是一件需要受害者证明的事情,才有了今年5月,广东一名女子暗藏摄像头录下丈夫飞踹自己的视频引发的轰动。
更多的受害者没有技术手段或客观条件去取证,或者像宇芽上一次被打时没有第一时间去医院验伤,在第三方介入处理时就处于极大的劣势。
2017年8月,南宁一男子曾当着孩子的面,把菜刀架到妻子脖子上,被后者告上法庭。却因为“证据不足”而被判双方感情并未破裂,并给夫妻二人开了一张“婚姻幸福处方”;
同年6月,成都一女教师被丈夫家暴至左耳膜穿孔,可在男方“是律师挑拨夫妻感情”的坚持下,经过了漫长的六次庭审,才被准许离婚。
这些还都是2016年《反家暴法》落地后的案子。
当时《反家暴法》还推出了对受害者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但因为缺少安置场所、《警察法》对于警务工作的要求并无这项内容等原因,让真正的应用变得很难。同时,根据民诉法规定,法院判决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009年,轰动一时的董珊珊离婚案中,女方就是在等候六个月后第二次起诉的过程中,被丈夫直接殴打致死的。
这些都让很多受害者心有顾虑,甚至深信不疑——“施暴者看上去比整个社会系统更强大。”甚至完善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一直没能普及,所导致的后果是:70%家庭暴力导致的谋杀,都是在受害者结束这段关系后发生的,因为施虐者已经毫无顾忌。
“勇敢”的保障
其实不管是家暴精神控制的科普,还是在全国各地受害者败诉案,在互联网上都不是第一次见了。但奈何“家暴零容忍”这件事,在中国的网络和现实认知中,本就存在着极大割裂。
其中又裹挟着——年轻人对两性关系的种种完美想象,和对“失败婚姻与传统观念如何困住人”的无法共情——之间的冲突。因此,“换做是我,会更勇敢”的假设,依旧是舆论战争中出现频次最高的语态。
在一些网友亲身经历过的议题中,很多“不反抗”是可以被接受的。比如但凡小时候见识过校园暴力中受害者精神压力,以及大多数师长的“一个巴掌拍不响”教育的人,就知道“不要软弱啊,勇敢站出来和校园暴力者作斗争”这句话的天真之处;
再比如,每个被迫加班的社畜,都知道在“996是福报”成为老板们共识的当下,个体的反抗无异于是鸡蛋撞石头。但一旦涉及家暴这种更极端、更脱离当代年轻人现实生活的话题,有人便开始假设人类都有勇气、也有能力奋起抗争,逃离施暴者的魔爪。
而“懦弱者”,也理所应当地成了被嫌弃的对象。
话说回来,很多质疑的出发点并非是多大的主观恶意。心有不忿的他们自己也很困惑:“我明明都是为她好,怎么就何不食肉糜了?倡导提高独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重要吗?”
当然重要。但在社会保障对家暴受害者缺乏关注的当下,对个体的“勇气”的苛求是过于残忍的。
当一位女性被丈夫打伤三天后,好不容易从家里逃出来,冲去公安局报警,得到的回复是没有验伤无法立案的时候;当她坚持到离婚,家事被推给了居委会和妇联,街道大妈去家里热情调解,在“疏不间亲”的中心思想指导下,劝告这对孩子和自己都不好的时候;当她不怕撕破脸闹到法庭,对方依旧坚持是你“挑衅不安分在先”,法官只能判感情尚未破裂,受害者又不得不回家和施暴者凑合过的时候。一句来自既不了解当事人处境、也不了解离婚难现状的陌生人口中,“好好的一个姑娘!被家暴还要和渣男过”的叹息,看似是句政治正确的独立女性口号,实际上也就只停留在了口号。
Leslie Steiner在TED演讲中称,家暴受害者需要的是每一个人理解家庭暴力的秘密。
类似的口号累积得越来越多,不仅无视家暴问题的症结所在,更是把法律、保障、观念缺位所导致的风险,全部交给了受害者承担。更何况,宇芽有一定社会影响力,财力上也比许多普通家庭里正忍受着家暴的女性少些顾虑,可面对进行精神控制、威胁自己朋友的男友,依然觉得分手很难。
这给予我们的警醒不应该是拉个窝囊的女性做反面教材,用完美受害者的标准一刀砍下去,达不到标准的全都是自作自受。而是需要全社会一起帮助家暴受害者降低维权成本的问题;
去鼓励那些已经站出来的“你做的很对”,去反思如何才能让施暴者停止暴行,如何才能让受害者肩上的担子不要那么重,都远比嫌弃一个无助的个体要有意义得多。
最新评论
如果是真的那就太好了
现在是短视频的时代,认真做个人博客的很少见了,真是难能可贵。
拼多多砍几刀太烦了,一直让砍
投资就是认知的变现
不要把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地震能把铁路都震弯
知道了
这样的问题居然还需要分析?但凡脑子正常点也知道公司无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