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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等废止,解读“继承篇”的5点不同

今天是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将正式施行,现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很多人关注法典中增加的“离婚冷静期”,其实,除了离婚冷静期之外,法典中的“继承篇”对《继承法》的相关内容也进行了修改,包括“继承权”和订立遗嘱都发生了变化,也就是说如果父母的房产想要如何通过继承的方式给子女,就要按照新实行的《民法典》来办理了。

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等废止,解读“继承篇”的5点不同

《民法典》实行后,遗嘱的订立有哪些不同呢?

主要有5点不同,我们逐一来解读:

第一种不同:《民法典》新增了两种订立遗嘱的方式。

在《民法典》实行之前,订立遗嘱一般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但这是有比较大的缺陷的,一般来说,订立遗嘱的是行动不便的老人或者身患重病的人,到公证处公证很不方便。

基于这种考虑,《民法典》新增了两种有效的订立遗嘱方式,分别为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这就方便多了,比如有些不会写字的老人可以选择录像遗嘱,比较人性化。

第二种不同:《民法典》新增了“见证人”的规定。

这个规定可能是担心子女争房产,糊弄老人按照自己的想法去订立遗嘱吧,见证人可以有效避免这种情况。

具体来说就是在录像遗嘱中,法典要求必须有2名见证人在场,充分保证了遗嘱符合订立者的个人意愿。

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等废止,解读“继承篇”的5点不同

第三个不同:《民法典》新增加了“宽恕”制度。

这个也是充分考虑了立遗嘱人的现实情况,我们有时会遇到这样的子女,为了得到老人的财产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在立遗嘱前和立遗嘱后“判若两人”。这条规定让老人可以有一次修改遗嘱的机会,最大程度上保证了立遗嘱人的权益。

第四个不同:《民法典》增加了“遗嘱最新第一”原则。

这个规定的意思是说,当出现多份有效遗嘱时,将以最新的遗嘱为有效遗嘱来执行。

这与之前的规定是有很大不同的,在之前只有被公证过的遗嘱才最具有法律效力,不管子女有几份遗嘱,不管遗嘱的订立时间,均已公证遗嘱为准。

第五个不同:《民法典》增加了有效继承人的范围。

这个规定也是紧跟时代潮流的,当前家庭缩小化比较明显,有些年轻人不愿生育,《民法典》将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都列入了有效继承人范围,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有些情况下遗产无人继承的问题。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来,《民法典》的规定充分考虑了人民的现实需要,更加人性化。随着《民法典》的实行,《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等9部法律同步废止,相关规定汇总到了《民法典》中,《民法典》的内容可以说是涉及到了公民的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等各个方面,在家里备上一本太有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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