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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高龄老人要结婚,关子女什么事吗?

前日,我的老乡兼好友阿亮电话我,向我倾诉一件事。他父亲八十有四,丧偶多年,后面认识隔壁村一位同样丧偶的76岁老太太,两人一起搭伙过日子,已三年有余。按说,两位老人就这么处着,挺好的,相互有个照应。但令阿亮烦恼的是,两人处出了感情,他父亲想与老太太结婚,这着实让阿亮犯愁。

农村高龄老人要结婚,关子女什么事吗?

提起“搭伙过日子”,多数人第一时间会想到夫妻中的一方在陌生城市里打拼,偶遇聊得来的异性,为了节省生活成本,也解决内心的空虚与寂寥,还包括生理方面的需求,选择做“临时夫妻”。这种现象在中青年群体中相对普遍,但也经常遭遇来自道德层面的谴责。

位于乡下的留守老人也开始“搭伙过日子”,算是稀罕事。乡村社会的基本特征是传统道德观念浓厚,耄耋老人丧偶,自然由子女抚养,直至终老。一旦其结识并爱上了别的异性,甚至有组建家庭的愿望,通常被认为“老不正经”“为老不尊”,伴随而来的是各种风言风语,经常让老人及其子女脸面全无,在村里抬不起头来。

但现实问题是两边的儿女平日都工作在外,没有办法做到驻守老家陪伴与照顾老人。作为替代性方案,年轻人也想过接老人进城一起生活,但囿于生活习惯差异大、婆媳关系难处理等问题,加上对都市陌生环境的强烈不适应,绝大部分老人不喜欢进城与子女一同生活,宁愿住在熟悉与习惯了一辈子的村庄。

住在村里的孤寡老人,难免感觉空虚与寂寞,天天见面、聊天与唠嗑,一来二往,慢慢就聊出感情,然后就开始偷偷摸摸同居。这样子同居,彼此在生活上有个照应,无论对老人的身体健康,还是老人的心理愉悦,都产生积极作用。这样的同居行为,子女起初会难以接受,但冷静下来思忖一番,面对老人孤独这一现实需求,年轻人多半帮不上忙,老人自己找个伴,子女们不仅不能责怪老人,还应感激另外一半,因为后者在某种意义上替代至少部分替代了他们的“工作”。

但无论如何,乡下的老人暗地或公开同居,难以避免面临各种道德谴责,如何规避所谓的闲言碎语,公开“结婚”,通常是老人所能想到的法子,也是法律赋予他们对抗流言蜚语的最大“利器”。

但年迈老人一本正经提出要“结婚”,通常让子女发怵,原因是“结婚”会把原本松散的“同居”关系正式化与法定化了,一旦形成法定意义上的“夫妻”,很多问题立马变得复杂起来。打几个比方:男方的身体相对硬朗,生活完全可以自理,女方的身体相对孱弱,体弱多病,对于“后母”的疾病治疗及日常照料,无疑会影响男方的晚年生活质量,也会给其子女徒增心理或经济负担。

男方某天先终老,女方的日常照料怎么办?男方子女继续承担照料“后妈”的责任吗?恐怕存在心不甘情不愿的消极情绪;女方回到之前的家,由亲子女照顾,恐怕子女也有怨言,“您都嫁出去了,这样子回来,算是什么事”。

男方家境相对宽裕,此前在某正式单位任职,有数额不菲的退休金,先行离开后,留下的各种财产应该归女方所有?因为“他是我老公,我是他老婆,我们是名正言顺的夫妻”;还是由男方子女继承?因为“这是我父亲生前留下的,与你们无关”;抑或女方子女也凑过来争夺?理由是“我母亲已经是你们家的人,照顾了你父亲多年,非常辛苦,理应得到经济补偿”。

对于子女的诸多现实顾虑,我们当持理解与包容之心。毕竟,谁都想把日子过得简单一些,谁都不想徒增烦恼。问题是年轻人想图简单,不想把问题与关系弄复杂了,就可以忽略老人的需求与尊严吗?

需知,中国老人尤其农村老人非常不易,很多老人凄凉一辈子。年少时,他们经历三年自然灾害、十年浩劫等;年轻时,他们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面朝黄土背朝天,辛辛苦苦攒一点钱娶妻、成家;改革开放后,他们进城务工,做最繁重的活,拿最低廉的薪水,尽全力把子女抚养成人;儿女大了,为了帮子女在城里安个家,他们中的很多人还得拿出压箱底的钱给子女凑个“首付”;有了孙子(外孙)或孙女(外孙女)后,他们或许还得进城,成为“老漂族”,为的是体恤子女,帮忙分担家务;待到孙辈长大与成人,他们发现自己已步入人生的暮年,他们会携带因为此前任劳任怨辛苦一辈子而烙下的一身毛病,选择“落叶归根”,只身驻守村庄,或许形单影只,最后无奈地离开这个世界。

试问,农村老人的“美好生活”在哪里?他们活着的意义在哪里?他们多大程度为自己而活?他们“真实的自己”在哪里?我的感觉是,多数老人的大半辈子,或他们的前半生,基本上都是为了家庭、子女而活,在年老体衰的时候,他们才真正做回了自己,为自己而活。

经验告诉我们,高龄夫妇中的一方离世,另外一方通常倍感沮丧与灰心,内心的空虚与寂寥感异常强烈,这种情感空缺,会严重伤害老人的身心健康。毫无疑问,孤寂无聊与情感空缺是高龄老人的头号杀手。这个意义上,老人在暮年的时候,遇到了情投意合的老伴儿,实乃幸运。正所谓“老来伴”“老来伴”,老人老来有个伴,绝对是全家人的福音。

老人想结婚,老人想体面地度过晚年,作为儿女,当为老人追求幸福的勇气与决心感到欣慰,当尊重与支持老人“做自己”的决定。

至于子女们担心与纠结的因老人结婚而可能引致的各种复杂局面与状况,两家人可以坐下来好好谈,两位老人真实表达他们的想法与需求,两家子女充分尊重老人的意愿,友好协商与妥善安排婚后老人的日常照料、照顾老人的时间与费用安排、常规疾病治疗、一方发生重大疾病或归西等突发状况处理、两家往来方式等诸问题,甚至双方可以签订婚前协议,把相关事宜讲明白、说清楚。

作为最大难题的财产分割,如果两家人协调起来确实为难,不妨考虑只办酒席,而不领证。坦白说,老人“结婚”,更多是图一个名分,公开请酒,公开两人的关系,就能有效堵住街坊邻里的闲言碎语,就能有效解除老人最大的心结。

须知,子女的脸面、周遭的议论、复杂的关系,其实没有那么重要,作为当事人的老人过的开心,拥有幸福的晚年生活,才顶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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